芜湖市殡仪馆是面向全社会提供殡仪服务的事业单位,位于弋江区芜南路东侧二官山,距市区7公里,国家一级殡仪馆,芜湖市花园式单位,芜湖市卫生标兵单位,2001年度全省民政系统先进单位。
现有服务项目有:遗体接运、存放、消毒、整容、更衣、火化,骨灰存放,礼厅(大、中、小)及花圈出租,殡仪乐队,殡仪鸽,寿盒及各类丧葬用品等。
我馆实行规范化管理,根据国务院《殡葬管理条例》,安徽省《殡葬管理办法》及芜湖市物价局、财政局芜价行费字(2000)44号《关于殡仪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》的文件规定向全社会承诺服务态度好,服务质量好,职业道德好,服务环境好的优质服务。
殡仪服务指南
1、遗体接运:由丧户或单位直接与本馆联系(电话:3021995),由我馆安排接运时间,并实行24小时服务。
2、遗体处理:在本馆内对遗体进行消毒、防腐;化妆、整容;清洗、穿衣、冷藏等项目服务。
3、殡仪服务:具体程序:服务项目洽谈(租用礼厅、花圈、选骨灰盒等)—登记—开票(收款)—遗体告别等悼念活动—遗体火化—领取骨灰—存放骨灰,在等候期间,丧户人员可去休息室休息。
4、遗体火化:正常死亡遗体,凭《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》第四联办理火化手续;非正常死亡遗体,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(通知)办理火化手续。
5、骨灰寄存:根据丧户要求,将骨灰盒寄存在本馆骨灰堂内。
6、联系电话:3021995,我馆实行24小时服务,请直接与我馆联系,不要委托社会上所谓“中介服务”办理,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。
7、监督电话:市民政局监察室:3831322;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:3814275。
芜湖市殡仪馆殡葬费用减免制度
为体现民政公益职能,维护社会稳定大局,落实特困群众优惠政策,减轻困难群体办丧负担,规范我馆减免殡葬费用的审批程序,现作如下规定:
一、减免对象及内容
1、“三无人员”,对无劳动能力、无生活来源、无法定抚养人的逝者,持区民政局证明,免收遗体接运费和遗体火化费。
2、低保人员,市区享受低保的逝者,持低保证原件和区民政局相关证明,遗体接运和遗体火化费按50%收取。
3、本市重点优抚对象和农村特困人群,持相关证明,遗体接运费和遗体火化费按80%收取。
4、“无名、路倒”人员,无名路倒人员,经办人须持辖区公安机关开具死亡证明,免费火化。
二、审批程序
1、对符合条件的逝者,丧事承办人须携带相关证明,到殡仪馆殡仪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减免手续。
2、殡仪馆工作人员,认真核实申请人身份和申请减免理由,报分管领导批准,给予逝者相应的殡葬费用减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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